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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畢業僑外生工作證申請

在臺畢業僑外生工作證申請應繳交文件及注意事項

 

請申請者將所有應備文件及評點表勾選自評評點項目佐證均需附影本及正本掃描PDF檔,每個文件一個PDF檔,每個PDF檔大小需在1MB以內,全部放進一個資料內(資料夾名稱為申請人姓名,例:方○○)。

檔案命名方式:

一、應備文件:申請人姓名-應備文件名稱(例:方○○-3護照

二、評點表勾選自評評點項目:申請人姓名-評點項目-內容及等級名稱(例:方○○-評1學歷-學士學位)

 

應備文件

新聘

展延

注意事項

1

審查費收據正本

V

V

1.每一申請案新台幣500元整

2.於填寫或登錄繳費收據資料後,得予免附,惟必要時本部仍得視個案情形,請雇主檢附。(依勞動部104年9月23日勞動發管字第10405118501號公告)

2

評點表正本及符合各評點項目應備文件

V

V

評點項目應備文件如下列附表。

曾獲評點制許可之外國人,如無欲加計點數之項目,得僅附評點表。

評點表 .word

3

受聘僱外國人之護照或外僑居留證

V

V

於聘僱起始日時仍應有效。

4

受聘僱外國人在臺取得學士學位以上之學歷畢業證書

V

5

聘僱契約書

V

V

應載明受聘僱外國人姓名、國籍、職稱或工作內容(應足資確認外國人實際從事之工作範疇)、薪資報酬、聘僱期間及經雙方簽章

6

受聘僱外國人最近年度薪資扣繳憑單(含就源扣繳憑證)

V

得免附,惟必要時本部仍得視個案情形,請雇主檢附。(依勞動部104年9月23日勞職管字第10405118501號函公告)

7

原聘僱許可函

V

8

受聘僱外國人未成年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聘僱之文件及法定代理人護照

V

 

評點項目應備文件–附表

 

評點項目

內容及等級

點數

應備文件及說明

1.學歷

博士學位

30

僑外生學位畢業證書影本及正本掃描PDF檔(大小需1MB以內)。

碩士學位

20

學士學位

10

2.聘僱薪資

每月平均新臺幣四萬七千九百七十一元以上

40

雇主與僑外生簽妥之勞動契約書影本及正本掃描PDF檔(大小需1MB以內),契約內容應載明每月平均聘僱薪資(以新臺幣計)、雙方名稱、工作職稱、工作內容及聘僱期間等。

每月平均新臺幣四萬元以上未達四萬七千九百七十一元

30

每月平均新臺幣三萬五千元以上未達四萬元

20

每月平均新臺幣三萬一千五百二十元以上未達三萬五千元

10

3.工作經驗

二年以上

20

僑外生國內外專職工作之經驗證明影本及正本掃描PDF檔(大小需1MB以內)

一年以上未達二年

10

4.擔任職務資格

具有企業所需該職務特殊專長能力者

20

僑外生具職務特殊專長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及正本掃描PDF檔(大小需1MB以內)。(如擔任該職務所需之專業訓練、修習課程、技能檢定、創作著作比賽得獎專利等證明)

5.華語語文能力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 「流利」等級以上

30

下列文件之一:
一、 僑外生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以上等級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僑外生曾學習華語文具有下列證明文件影本之一:
(一) 在臺就學期間修習國文(中文)課程之成績證明:
1. 流利:八十分以上。
2. 高階:七十至七十九分。
3. 進階:六十至六十九分。
(二) 學習華語(中文)時數證明文件:
1. 流利: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九百六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一千九百二十小時以上。
2. 高階: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四百八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九百六十小時以上。
3. 進階: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七百二十小時以上。

※需附正本掃描PDF檔(大小需1MB以內)。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高階」等級

25

經華語文能力檢定達「進階」等級

20

6.他國語言能力

具有華語以外二項以上他國語文能力

20

僑外生護照影本。如需認定2項以上他國語言能力,需另檢附 下列文件之一:
一、 僑外生他國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二、 僑外生修習他國語言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如: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之外語能力測驗(FLPT)證明、托福、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英國文化協會國際英語能力證明、日本交流協會日本語能力測驗、法國文化協會法語鑑定(DELF)、歌德學院德語檢定考試、德國大學入學德語鑑定考試「德福」(TestDaF)、中國文化大學或國立政治大學辦理之俄文能力測驗等。

※需附正本掃描PDF檔(大小需1MB以內)。

具有華語以外一項他國語文能力

10

7.他國成長經驗

具有於他國連續居留六年以上之成長經驗

10

僑外生護照影本及正本掃描PDF檔(大小需1MB以內)。

8.配合政府政策

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企業受僱者

20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雇主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證明文件影本及正本掃描PDF檔(大小需1MB以內)如:

一、符合卓越中堅企業或潛力中堅企業之資格。
二、在臺設立營運總部之企業(企業營運總部認定函)。
三、在臺設立研發中心之企業(執行單位核定函)。
四、符合創業拔萃方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單位。
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核發配合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認定函或證明文件。

合格分數

70